墓英俊

基尔伯特,我爱你如同热爱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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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年龄差的各种可能.-20//aph普洪


.-20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也老。我怨君生迟,君恨我生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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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了,年轻人?」 

弗朗西斯终于回过神来,在妇人玩味的笑容里他发现自己自以为的成熟不过是个稚嫩的游戏。

「不,夫人,哥哥我只是没想到——」 

「什么,想不到老女人也能玩这么多花样,嗯?」她几乎是轻慢地眨了一次眼,眼神凌厉间弗朗西斯又见到了那个一般状况下的伊丽莎白·海德薇莉,「当年我玩的花样比你能想的还多呢……」 

弗朗西斯当然能想到,从她换了眼前这身刚过膝的红色连衣裙出现,他就该想到了。只是他没想到,平日里裹在西装里作风严厉的中年女人打扮起来竟如此精致,令一向把发现美丽挂在嘴边的他心生愧怍。是的,她的美丽几乎是耀眼逼人的——细软的浅褐色长发从两颊垂顺到双肩,耳旁别着一朵淡色的天竺葵,到脑后象征性地挽了一个松散的髻,显得随意却又优雅;白皙的皮肤,蜜橘色的唇彩衬出一个狡黠的笑容,除却妆容也无法掩盖的眼角的两道细纹,一切都显出一种奇异的、似乎青春的气息;当然,最惹人注目的,还是那对色泽明亮的翡翠,弗朗西斯毫不怀疑,无论经过了、或是将经过多少年,它们的光彩都不会褪色,都是那样鲜活、锋利、直接而夺目。 

年轻的作家略有些紧张地等待着女人即将开始的叙述,并未拿出纸笔,只想更清楚地记忆这时她的神情。弗朗西斯只是冒昧地来探访这位商界的名流,而她却欣然接受了他取材的请求。 

而她现在眼里带些遥远的、怅惘的气息,却坚持着故作嘲讽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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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童年并没有什么可多说,当然如果说你执意认为扮成男孩子模样在乡下摸爬滚打也算一点谈资,我也就此和你讲过。所以你应该知道,我是个坏脾气、没教养的疯姑娘,哪怕上过学穿起了长裙也没有多少改变。我厌烦那些绑在性别上的潜在的条框,从大学到研究生,念的都是商业——别当真,要不是法律太枯燥,或许我现在已经是主法官了。 

事业发展得不怎么快,到可以设置层层考核招聘职员的层次用了不知多少年。我一向喜欢尝试各种事情,特立独行,没管别人就自己坐到了主考官的位置上。面试最后一天我遇到了一个招人厌的家伙,眼睛通红还顶着一头乱糟糟的银发。我向他问怎么看公司的发展前景,他咧嘴一笑,说维持现状不用多久就完蛋。当时我有些火了——当然会的,一个刚毕业的嫩小伙在应聘的时候就敢质疑我;我并没多少宽容和赏识的天分,差点直接叫他滚蛋。我的脸色不好,他却不管不顾开始侃侃而谈,从竞争力下降讲到部门资源分配,好像我的制度都成了老古董一样。——天才,至少在我之上,我承认;我沉着脸赶了他走,却把他加进了最终面试的名单。

哈哈,那小子在见BOSS那关又看见我的那表情实在太精彩了,有点儿惊讶、懊悔,最后他甚至生气了——呃,那不是什么光荣的回忆;我生平第一次被人踩着桌子上居高临下地看着——质问我为何欺骗他自己只是个高级主管之类。 

怎样说呢,那时候我没多想他那双发亮的眼睛和凌厉的眼神对于我意味着什么,不过现在想来那也许正是一切的开始——啊哈,从他那嚣张的表情开始。 

你问我接下来?不用说,我拍着桌子和他吵着一个老总亲力亲为是否有意义,就差打起来之后互相瞪着眼不说话。嗯……最后敲定的名单里有他的名字,噢看我,现在还没告诉你,基尔伯特·贝什米特,普通的和伊丽莎白一样。但他在电话里拒绝了我们的岗位;我想了想,决定亲自去找他。 

我坐在他那堆满杂物的破旧公寓里等他决定,他犹疑的神情大概也就几秒,哈,后来却像是在考虑着什么计划的可能性。他没答应,和我猜的差不离。不知怎么我就记住了他的脸,坚决的、又有些挑衅而玩味的脸。我相信那时候起我有点儿钦佩他了——但我仍是摔门走的,别讲我性子暴躁过头,要是你知道他是怎样反驳的我的邀请的话。几乎好的待遇他都嗤之以鼻,却便打量着我便讲什么「本大爷只缺个女朋友」;我笑着——我承认这笑容里没什么善意——问他猜不猜得到我的年龄;他翻个白眼表示三十五岁之内他都能接受。——我动手了,就像我第一次见他时想做的那样。现在想想当时出门时听到的那句话仍会又羞又恼的。他喊,「等着吧蠢女人,你就算是老妖婆,本大爷也不会让你跑了!」 

之后就出现了一个崛起得很快的小公司;到现在我也没明白那混蛋是怎么打通我手下那一关又一关,每次谈业务都直接找到我的。我也没去过他的办公室,因为我担心自己看到他的招牌就会忍不住找人给他砸了;叫什么不好,非取个‘E·B’!——噢,什么,我该高兴才是吗?我觉得那是宣战呢! 

看我已经说了这么多他恶劣的性格;真是轻松的就让我暴跳如雷。之后再多说不会很矫情吗?我就告诉你我落败了,无论哪个方面。宣布破产的那个晚上我去找了他,穿着这件鲜红的裙子,装作二十岁年轻姑娘的模样——哈,想来真是傻透了。我记得他从背后环住我,讨要他怀里的女人作为战争的战利品。 

可我没法答应。哪怕我没有工作,和他一起住在仍没换的狭小公寓里,我仍始终没法答应。我并不是没有过家庭的人——只是和前夫生活是有点儿喘不过气——,并不是还年轻漂亮;而他后面的路还长得很,我并不是那个该陪她的人;更何况,哈,那时候我连能留给他的遗产都没有了。他还不明白一个会比自己早死二十年的伴侣意味着什么,但也不必用我让他明白。 

他向我正式求婚的那天我终于下定决心和他翻脸了。我离开城市,用最快的速度和前夫复婚。在我挂了他的几次电话之后,他也没有再联系我了。哼,自以为是的、骄傲的混蛋……不,不,并没有就这样结束,不然你也不会看到这样身份的我了。 

我才五十出头就参加了丈夫的葬礼,那时候已经过了几年。曾经我也是仰慕过死者的,那是个温文尔雅、学识广博的老绅士;不过相应地,我也约束着自己做个知书达礼的温柔的人,以避免他略微不满、无声的眼神指责。这就和在红眼睛混蛋在一起的时候不一样,以至于穿着黑衣的我比以往要更想念那段放肆的日子。 

那时候我收到了他的请帖。打破了几年沉默的,是鲜红的订婚邀请。——直到了那时候我才知道我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冲动,我几乎马上赶到了原来的城市想要饱揍他一顿。可我不知道他住在哪儿,哪怕是恼人的、讽刺的‘E·B’还立在那儿甚至更加晃眼。我找到了那破公寓,找到了爱喝啤酒却硬是把自己灌醉了的年轻男人——噢他都三十了,却仍是当年清瘦的模样。 

他没说话,只开了一罐啤酒递给我——那是疯狂的重逢夜。我吻他又咬他,听他讲了许多笑话。

比如他的小女友刚满二十,有双漂亮的绿眼睛——他在示威呢,是不是?他仍记着我,他不在乎年纪,是不是?——比如他的公司依旧不要改名字,但他已经不太想继续做下去了——怎么,不像是三十岁的人说的话吗?我也这样讲,甚至还笑他呢—— 

但是红眼睛混蛋到最后还是单身汉;没过几天他就逼着我又参加了一场葬礼,软弱的、没用的东西竟然病死了,让他那没能家人的小姑娘哭得别提多伤心了。 

他把这该死的E·B留给了我,所以现在的我是这副模样。怎么样年轻人,你有没有想过,和我当时一样地想过,如果当年我并没过多地顾虑,不顾一切地—— 


#-#

写到这里时弗朗西斯的笔突然枯了,而他也在短暂的停顿后相信他并不必再继续了。他只需记得她那追忆的神情、难改地习惯性地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只需记得她最后的轻声耳语, 他便能因她的故事而感同身受,长久地铭记。 

「年轻人,纵然有无尽的悔恨,可真正的情感还留在我这儿,他的灵魂还留在我这儿,就够我再往下走了。不过我猜我的日子也不多了,但愿能带着你写的东西一起去找他……」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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